摘要
在开展促产工作过程中,要本着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相统一、兼顾国家和集体及个人利益、少投入多产出等原则,对促产项目认真选择,深入考察,反复论证,避免盲目立项,盲目促产,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在企业类型上,首先要选择大中型企业,因为大中型企业一般是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管理水平高,竞争力强。它既在科技进步方面起着带头、示范作用,又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龙头、辐射作用,是发展社会经济的骨干,也成为税收来源大户。对这类企业,要在坚持“以取为主,以予为辅”的原则下,针对企业情况,缺什么促什么,使其见效快收益大。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1期63-6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