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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收入法律化 调控经济市场化——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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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在经历了艰苦探索之后做出的重大抉择,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理论与政策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与过去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或“计划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比,是一大进步。
作者 赖新祥
机构地区 深圳市税务局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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