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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分税制的需要 改革土地使用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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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税是八十年代后期,为解决国有土地被无偿使用,浪废土地资源的现象而开征的一种税。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分税制的试行,原土地使用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济发展快的沿海地区,土地转让价格不断上升,由土地派生出的级差收益越来越大。在各经济发达国家,地产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作者 李永东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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