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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宣传“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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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要条款宣传制度化。建立和加强专门宣传职能部门,加强领导,扩大宣传队伍的规模,迅速提高宣传工作者的素质。二要条款宣传攻关化,要组织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在与保险宣传有关的外部公众之间,建立起相互了解和依赖关系,通过双向信息交流争取谅解与合作,争取传播媒介,争取广大公众,也就达到了条款宣传目标的实现。
作者 石宝鏞 贺美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47-48,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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