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古汉语语法研究基本上是用训诂警方法研究虚词,把句式的许多特点统统加在虚词的意义上,结果弄得前后柢牾,不能自圆其说。对“所”字的传统认识就是一个例子。本文着眼于句法结构的特点,来讨论“所”字的用法。这里不揣浅陋,写出来就正于方家。一、关于“所”宇的词性和“所”字结构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举了这么一个例句:(1)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孟子·滕文公下》)
出处
《语文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27-31,共5页
Linguist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