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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立相对独立的人寿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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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里所说的“人寿养老保险体系”,是指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法律和政策,在全国各地形成一定的网络,为满足社会养老需要,而建立的经营养老保险的专业体系,成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中规定:“努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要以改革和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制度为重点,带动其他社会保险事业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与优抚等事业的发展。”建立人寿养老保险体系,就是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措施;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很快,各种经济成分的职工队伍庞大,情况比较复杂,只有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体系,才能探索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逐步建立与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法规,使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得以顺利推行和发展。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1-3,56,共4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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