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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本两唐书校勘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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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旧唐书,地理志一》“宿州”条:“大和三年,徐泗观察使崔群,奏罢宿州,四县各归本属。至七年敕,宜准元和四年正月敕,复置宿州于埇桥。”(一四四九页)
作者 顾敦信
出处 《中国史研究》 1982年第3期164-166,共3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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