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政权对于竹们的选拔、任免、考核和致仕养老,大体上都有一定的制度。这望,仪就官员的致仕养老问题,诚作三点浅略的探讨。(一)官员致仕养老的年限两晋南北朝时期,官员“致仕”、“致事”、“辞事”、“逊位”、“告老”、“乞骸骨”、“悬车”等等,都是指辞去政事,告老还乡之意。《礼记·曲礼》下称:“大夫七十而致事”。邪立注:“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当时官员致仕的年限,习惯上沿袭此古制。即所谢:“七十之年,礼典所遗”;“七十致仕,典礼所称”。因此,当时官场舆论认为,官员年至七十,就应当致仕,所以不少官员确是年七十致仕的。
出处
《中国史研究》
1987年第1期49-63,共15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