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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地区山林经营中的“力分”问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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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徽州地处万山之中,无平原旷野可为耕田。地狭人稠的情势,使徽人不得不游食于四方,而以善贾著称于世。歉于田而丰于山的自然条件,使留在当地的徽人不得不从种植经济林木去寻求一条生路,而水系的通达又为木材运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徽商中有不少就是以贩木起家的。“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涮河,往者多取富。”徽州杉木输出量很大,南宋时严州官吏就以征徽杉税为全州的“利孔”。明代以后,我国的森林愈来愈缺乏,木值日渐昂贵,遂使经营山林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业。“山林材木、茗、栗、桐、漆之属,食利亦无算。”
作者 陈柯云
出处 《中国史研究》 1987年第1期85-97,共13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 1《道光徽州府志》卷二之五.
  • 2范成大.《骖鸾录》卷一,见《知不足斋丛书》第一八〇册.
  • 3《康熙徽州府志》卷之六.
  • 4《农政全书校注》卷三八,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 5徽州文契,原件藏徽州地区博物馆.
  • 6徽州文契,原件藏安徽博物馆.
  • 7《列宁全集》卷五,页九九.
  • 8《马克恩恩格斯全集》卷二五,页六九六,页一〇五四及注一七三.
  • 9刑科档案:乾隆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胡宝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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