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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史记·屈原列传》中“夺”“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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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史记·屈原列传》叙述上官大夫向楚怀王谗毁屈原的直接起因是:“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通常的解释,“夺”是夺取;“与”是给予,上官大夫企图夺取屈原起草的宪令草稿,攘为已作,屈原不给。
作者 张传汉
出处 《中国史研究》 1987年第2期16-16,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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