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业是以分散危险、分摊损失为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团体性和社会性。因此,多渠道、广代办对于人民保险事业的发展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其作用大,故强化对代办业务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一、代办处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对其强化管理1.从代理业务的法律后果看。代办,从法律意义上讲,代理业务,即代理人(代办员)根据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履行赔付责任等法律行为,代理人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保险业务活动,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保险人来承受。这种契约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行为都要受法律规范的约束,任何一方违约都要负法律责任。因此,加强对代办的管理是依法履约行为。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37-38,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