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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突出”特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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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少人说,编纂新方志“要突出时代、地方和专业特点、避免志书的雷同,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诚然,不无道理。然而,“突出”的提法欠妥,难免有很浓的主观色彩。如果改用“体现”则更为确切。笔者认为,方志的特点孕于事物之中、来源于内容(原材料)的个性特征。
作者 邓代林
出处 《中国地方志》 1987年第4期43-43,共1页 China Local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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