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伊斯兰敦教法(阿拉伯文Sharia,音译“沙里亚”)子公元7世纪随伊斯兰教的创传而产生于阿拉伯半岛,是在适应宗教与社会变革中新兴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继承和修改原部落习惯法的的基础上,以“神启”的名义规定的。在阿拉伯帝国时期(公元661-1258年)伊斯兰教法的发展经过三百来年的复杂历史过程,在伊斯兰古典法学理论形成和帝国行政法规、民俗习惯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以臻于定型。
出处
《西域研究》
CSSCI
1993年第3期93-100,共8页
The Western Regions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