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方志界有人提出“没有个性就没有方志”这个命题,尽管在表叙的准确与科学上值得辩推敲,但基本意思是正确的。前一段,方志刊物上又有人提出,方志要重视“对共性事物的记述”,或者说“要记述事物的共性”。这似乎是针对“没有个性就没有方志”的提法而来。近来阅稿中,发现这种“写共性事物”或“写事物共性”的现象屡有出现,看来实在是有认真对待的必要了。本文拟对这个问题略叙浅见,以就教于方家。
出处
《中国地方志》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6-19,共4页
China Local Rec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