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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中语文课本注释中“某同某”、“某通某”字的探讨——兼谈古今字宜单独为一个字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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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中语文课本中常见有“某同某”、“某通某”的注释,粗略看来,似乎用“同”的是异体字,用“通”的是通假字,其实不然。仔细考查,就会发现课本中凡异体字,通假字和同源字(包括一些古今字)都一律用“同’’或“通”来表示。下面分别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作者 邓细南
出处 《漳州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51-56,4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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