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元一一二〇年(宋徽宗宣和二年)十月,在睦州青溪帮源村(今浙江淳安叶家公社洞源大队)爆发了雇农方腊①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这次起义,高举“法平等”的革命大旗,尊方腊为“圣公”,废除宋王朝的“宣和”年号,改元“永乐”,建立农民革命政权,以封建皇帝及其封建国家机器为主要攻击目标,擂起了用革命暴力推翻赵宋王朝的战鼓,进行了气壮山河的革命战争。
出处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77年第1期99-107,114,共10页
JOURNAL OF HA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