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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城镇地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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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镇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农业人口聚居的居民点。如何确定和划分城镇,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的标准。在我国,主要是依据居民点定居人口的数量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来确定城镇建制的。具体来说,定居人口在三千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0%以上的居民点,一般就可以设镇的建制。人口在十万以上,并且商业又很集中的镇,便可以设市的建制。
作者 徐庆华
出处 《佳木斯师专学报》 1986年第4期63-6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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