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年以来的以土地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实质性成果,是在承认农村经济仍停留在自然经济的认识基础上,改革了人民公社僵硬、低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恢复了农户作为传统农业的主体地位,农民焕发了高涨的生产热情,充分发挥了三十年来建设起来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效益,积聚多年的生产潜力被释放出来,使农业走出了频临崩溃的困境,生产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村社会总产值大幅度增长,由1978年的2000多亿元增加到现在的9000多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也由1978年的133元增加到1988年的545元;农村产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非农产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已有8000多万劳动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基本解决了11亿人口的温饱问题。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