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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作品”的版权归属版权继承与遗作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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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雇佣作品”(也称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根据合同在受雇期内所创作的作品。其版权归属问题,拉丁法系认为版权来源于创作者的大脑,即使作品是属于签订劳务合同而完成的,作者也被视为文学艺术产权的最初所有者,盎格鲁-萨克逊法系则认为,如有劳务合同,雇主则应成为第一版权所有者,可以得到雇佣作者创作的作品的版权。
作者 王向东
出处 《政法论丛》 1988年第2期56-56,共1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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