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性法规的结构是指法规内容的构成与排列,以及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外部形式。具体可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两个方面。法规的形式结构是指法规所采取的具体的表现形态,解决的是法规在法律体系的层次中所选择的具体形式以及名称、章、条、款、项、日的设置、运用问题。法规的内容结构是指法规所包含的法律规范的内部构成,解决的是立法的理由、目的和任务、行为模式的设置、法律后果、废止其他法规、生效时间等内容的编排。
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1991年第3期30-31,共2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