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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制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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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规定了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组织法还规定了不得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作者 东峰 河海
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1991年第3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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