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初政府建立了五城兵马司、巡城御史、锦衣卫等衙门共同维护京城治安。宣德时朝廷开始在京城原有的坊厢体制下增设巡警铺,其下的火夫、总甲(火甲)是城市居民承担的徭役,至此北京城形成了主要由兵马司等督率火甲来负责城市管理职能。成化、弘治间,火甲不堪重负,坊铺制遭遇重大危机,城市治安恶化,明末保甲制终在北京城推行,但带有军事色彩的保甲制也无法阻止城市治安的颓败之势。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2-17,共6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