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中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首次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这一概念。从"管理"到"治理"概念的演变,反映了党的领导观念和领导方式的更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体现,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必须首先把握"法治"这一根本特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着重提高法治能力与现代化执政能力。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99-102,共4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基金
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法治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4JD710006)
2014年度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风险与考验及其应对策略研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