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在对种粮农户实施粮食直补、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的过程中,出现了支持粮食补偿的财政结构不合理,粮食利益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执行难度大,缺乏双向驱动机制和相关支持政策等问题。为实现黑龙江省粮食增产,种粮农户增收,应建立适合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的动态补偿机制。然而,要同时实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需要通过将粮食动态补偿机制法制化,积极争取更多的财政补贴倾斜额度和优惠政策,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互助共赢模式和健全支持补偿机制运行的投融资体系等途径为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动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保障。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37-140,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基于主体功能区的黑龙江省粮食补偿机制研究"(G201320)
黑龙江省哲学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14E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