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信十条"发布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国家通过管源头、管资质、管信息加强微信立法管理,用法律保障用户通信自由和社会公共秩序。文章根据互联网时代的三个阶段,从自我规制、政府规制到即时通信阶段的社会规制展开纵向研究。另外,以美国、欧盟和中国对即时网络的监管为例,探讨代码规制向国家规制途径的转向,充分论证了即时通信时代网络规制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变革。
出处
《编辑之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44-47,共4页
Editorial Friend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构建和发展现代广播电视传播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3AXW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