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注册豁免和跨类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的两种动因,而相关公众和普通公众则是驰名商标认定的两种公众范围标准。由于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受到的保护程度不同,对驰名商标本身也提出了不同要求,因此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的认定应采用不同的公众范围标准:对于注册豁免,采用相关公众的公众范围标准认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对于跨类保护,采用普通公众的公众范围标准认定驰名商标,而不管其注册与否。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56-64,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湖南省重点学科"‘十二五'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4KZ|KZ06001)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