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技术政治负价值的表象主要包括虚假网络政治舆论、网络恶性群体性事件、网络政治的安全问题等。导致这些负价值产生的原因包括主、客体两个方面,网络媒体的特性属于客体原因,而网络技术创造主体和应用主体的失当价值观以及不够完善的网络法律则属于主体原因。据此,针对网络技术政治负价值产生的客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技术消解对策;针对网络技术政治负价值产生的主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法律和伦理消解对策,进而形成系统的消解对策体系,就会使网络技术的政治负价值得到尽可能的消解。
出处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31-36,共6页
Truth Seeking
基金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网络技术负向价值的伦理规制"(12YJA7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