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中的法治思维是指行政执法中行政主体法信仰、法认知、法服从和法实现的思维构成。其运用依赖于一定的前提和条件。就我国目前来看,在相关的前提条件上还存在一定不足。为了克服这种不足,我们必须构建法治思维的概念系统、整合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强化执法的司法特性。法治思维的运用意味着行政主体形成独立人格、形成单向思维、形成法内运作和形成个体判断这样一些进路的实现。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98-206,共9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上海市一流学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