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本身不是孤立的条文,而是体系化的存在。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也应当在与相关行政法律相协调、与刑法其他相关条文相协调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唯有重视这种体系性,才能使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与其他法律有力配合,从而实现刑法有效防治食品安全犯罪、保护国民饮食安全的目的。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213-218,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吉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130420074FG)
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GJY2014C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