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篇名(附英语译文)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二、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译文署名规则为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作者署名下方是作者的工作单位、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并加圆括号。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4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