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行了广泛探索,形成了"制度化创新模式"、"快速审查起诉模式"、"刑事和解模式"、"三联两定一卡通模式"、"不捕直诉模式"、"联动协议模式"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实证研究发现,轻微刑事案件数量多、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大,但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少、增长幅度小,占全部轻微刑事案件的比例低;而且,各地运用该机制所办理的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方式比较单一,适用人群相对固定,在侦、捕、诉、审等环节还存在着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为此,本文在立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所裨益。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88-94,98,共8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研究"(08BFX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