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国家过去所有制是二分法,即公有和私有。公有分国家和集体所有,这个还是一个旧的概念。现在我们听到了基金的概念,过去也曾经探讨过。其实,股权在最大的分散的时候,它从某种程度上说不一定就是私有,股权过于集中的也可能就不一定是公有,最大的私有可能就是公有制,最大的公有制,实际上国家全部都是公有的掌握在1、2个人手里,其实这可能是最大的私有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概念,我们还要探讨。但是对于混合所有制,至少我的观点认为还是进步和积极的东西。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9期24-24,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