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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社会资金可参与投资运营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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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
作者 程展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9期144-144,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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