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形成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其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外部效应,如垄断性国企收入分配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垄断性国企带来的环境污染成为棘手问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垄断性国企的不公平竞争,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效率,降低了社会创新能力;垄断性国企经营信息的不透明,导致了民众生活成本的增加等。因此,要通过竞争机制的改革、薪酬的改革、考核指标的完善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来治理这些负外部效应,使垄断性国有企业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66-70,共5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