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衡州花鼓戏形成于清朝中后期,是衡阳地区土生土长的地方小戏剧种,距今两百余年的历史。因与马灯、采茶、滩舞等民间小曲小调联系密切,故又称“花灯”、“地花鼓”、“衡剧”。1983年编修《中国戏剧志·湖南卷》时定名为衡州花鼓戏。衡州花鼓戏主要以三小戏为主,即小生、小旦、小丑。剧种形成以来,主要是以胡琴(竹筒子)、唢呐两种乐器伴奏,直到解放初期,由于全国各地方戏剧种异常活跃,相互借鉴、相互渗透,在音乐伴奏上才逐渐溶人二胡、三弦、扬琴、笛子、琵琶等。但主要还是以竹筒子和唢呐为主要伴奏乐器。
出处
《艺海》
2014年第9期75-7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