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能监管[2014]346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能源企业:为了巩固上半年12项重点专项监管成果,进一步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制约能源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局制定了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问题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围绕中心工作,查找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针对问题开展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出处
《浙江节能》
2014年第3期6-10,共5页
Zhejiang Energy Con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