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PCC2007年发布的AR4只研究了气候变暖对自然系统的影响,6年多来人们就地球是否变暖?变暖是否人为?变暖是否同时对人类系统带来影响?AR5作出了肯定回答并提出了控制变暖2℃以内和2050年碳排放在2010年基础上降低40%-70%等碳限制目标。碳金融市场作为应对气候变暖的重要市场化途径,已经在国际上运行10年。国内也在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先后启动了七家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针对国际国内碳金融的市场现状、未来展望、法律悬空以及国内市场各自为"制"等问题进行探讨,有益于国内外碳金融市场接轨、全国统一碳金融市场建立和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出处
《经济师》
2014年第10期146-147,共2页
基金
田永主持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系统科学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绿色企业"的碳金融路径研究基金项目(编号:Xq14C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