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改善"两多、两难"问题,促进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不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阻碍民间借贷阳光化、对不同金融主体税收歧视、推动民资进入小微企业上导向性不强,以及对民间融资中借贷双方利息处理上税收政策不对接等问题。通过合理设计民间融资税负、根据交易实质确定不同主体的税收待遇与风险拨备水平、将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延伸到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对借贷利息实付实扣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民间金融发展中的困扰。
出处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42-46,共5页
Shangha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