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自古有之。改革开放后,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多依靠民间借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有的企业因资金缺口巨大,又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不得已超过了民间借贷的范围,成了非法集资。也有个别人为了谋取暴利,以各种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的非法集资,都以高利息为诱饵,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客观上都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金融犯罪行为,必然受到依法打击和惩处。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0期94-94,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