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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表述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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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指导义务阶段语文教育教学的纲领性文件,课标在表述上应该是严谨而又规范的。可事实上,2011年出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却犯有搭配不当、偷换主语等语法错误和层次不清、归类不当、同语反复等逻辑错误。
作者 覃永恒
出处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中旬刊)》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72-7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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