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5日,中国花卉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花木之乡”认定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以往开展“中国花木之乡”命名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中国花木之乡”和针对某种或某类花木的“中国**之乡”的认定工作,并颁布《“中国花木之乡”认定办法》,申报工作也同期开始.
中国花木之乡命名活动开始于2000年,至今共有48个县(市、区)获得了“中国花木之乡”称号,20个县(市、区)获得了“中国**之乡”的称号.
出处
《中国花卉园艺》
2014年第17期32-32,共1页
China Flowers & Hort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