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服务行政现象已经成为我国行政法发展不能回避的客观现实。服务行政理念对我国行政规制的影响主要是规制视野的转变,即从"管制"向"服务"转变。传统的行政规制侧重行政主体对微观经济的管理与控制。服务行政理念下的行政规制改革要求行政规制从以行政主体为中心转移到以市场主体为中心,行政规制的职能更加侧重服务。行政规制改革视野转变不仅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和完善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应当积极构建与服务行政理念相适应的行政规制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9期22-25,共4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从规制转向服务:行政规制改革的现代视野"(研人文201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