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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直管县后地级市行政层级优化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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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此作了进一步要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由“探索改革”变为“探索推进改革”,表明改革的步伐要加快。目前,河南、广东等8省都开展了试点。这项改革有两层含义:一是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在省、县之间减少了一个地级市层级;二是原有地级市保留,但保留后的地级市只辖区不辖县,行政区域大为缩小,但内部行政层级依然不少。因此,如何优化地级市的行政层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是必须面对的课题。
作者 刘安庆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10期19-19,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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