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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四级联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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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施甸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构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县”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在村民小组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村民小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吸收德高望重的老党员、退伍军人等参加,把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作为服务第一现场;在村委会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每半月召开1次碰头会、每月召开1次调解员(维稳员)会议,集中力量排查化解村内较大矛盾纠纷;
作者 本刊综合
出处 《云岭先锋》 2014年第9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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