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高等学校基建并账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高等学校事业会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而高校基建会计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这种核算方式产生了诸如基建借款和基建财政拨款仅在基建“小账”上反映、工程未完工前基建支出也仅在基建账核算、工程完工后由于报增手续繁琐固定资产移交“大账”不及时、基建借款形成的资产移交时由于借款尚未偿还完毕不能列支出等问题,导致高校会计主体被分解,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主要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真实性及可比性差。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37-3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