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达州市一名8岁女童李薇薇为救一名落水同伴不幸溺亡,当地有关部门为避免其行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拒绝将其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但在引发网民热议后,当地又改弦更张,计划将其认定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就李薇薇个案而言,她在危难时刻不惜牺牲自己挽救他人,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值得称赞。哪怕一开始评选被拒,也不是抹杀她做出的英勇之举,更不能片面解读成政府设置了身份歧视或年龄门槛,而是出于对更多未成年人负责任的考虑。遇到他人溺水,李微微首先想到的是水中救人这个主流价值观,然而对于施救的能力和方法,似乎毫无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