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最主要的特点,即在更多情况下,导致损害结果的因素,表现为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第三人、案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违法过错行为与法院的司法行为共同交织在一起所致。如何确定公权力主体和私权利主体的责任承担成为一个难点。本文尝试以司法行为和各介入因素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为切入点,对非刑事司法赔偿中"多因一果"的责任形态进行分析。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75-79,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