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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年审制激励党员“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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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新余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试行党员年审制,对年审不合格党员予以除名,使党员始终保持一种危机感,激励党员时刻保持“赶考”状态。党员年审工作以党(总)支部为单位进行,通过组织“一会三审”,即召开全体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作者 严黎 周荣盛
出处 《党课》 2014年第19期72-7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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