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湖泊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湖泊水污染治理中,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协同不力,表现为湖区地方政府行政分割、各自为政,过于依靠行政手段,社会公众参与不足。其原因为:治理模式陈旧,协同治理的动力不足,统一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不完善。因此,应加强湖泊水污染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强化政府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符合湖泊水污染治理特性的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加强湖泊水污染治理的信息平台建设。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86-89,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CGL113)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GL1235)
负责人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