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指导区域城镇建设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过程中,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两项非常重要的规划,它们都是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把土地作为基本的规划对象,二者应当是相互协调的关系。但近年来,两项规划在实施情况、指导思想以及许多的规划体系的制备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两项规划之间的协调变得越来越困难。以长沙市为例,分析了长沙市"两规"相协调的内容。最后,从规划法规体系、编制体系和实施体系等方面提出两规相协调的建议。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第27期154-155,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